根据大连市妇联(大妇发〔2020〕26号)相关文件精神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妇联、省妇联及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妇女十五大确定的目标任务,进一步提升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群众工作本领,推动大连妇女事业科学发展,现就做好2020年度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课题指南
《课题指南》所列出的选题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围绕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,根据妇女工作要求确定的,是亟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重点问题。《课题指南》既是市妇联总体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依据,也为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提供参考。
课题指南由“全会课题”和“其他调研课题”两部分组成。“全会课题”为市妇联的重点研究课题,由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承担;其他调研课题,为意向性指导课题,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(妇女工作者)、市妇女研究会会员、高校(党校)以及有关方面的妇女研究者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参考。
二、关于调研课题申报和成果推选
1.关于课题申报。按照全国妇女研究会的有关通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,市妇联不再进行课题招标立项和资金资助。
2.关于课题成果推选。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经市妇联组织专家匿名推选后,下发情况通报,并可用于市妇联调研工作内部资料交流,择优推荐参与省妇联优秀调研报告评选,或推荐有关刊物刊发及报送有关党政部门作决策参考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要体现性别视角广泛深入开展调研。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、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、围绕市妇女十五大确定的目标任务,立足妇女儿童需求开展调研,深入了解妇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既要关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老问题、老矛盾,又要关注新情况、新课题,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,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。各区市县妇联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认领调研课题,组织精干力量,开展专题调研。市妇联班子成员集中调研活动另行下发通知。
2.要确保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的真实性。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。对应用性、实践性较强的课题,希望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,提前完成最终研究成果,并及时报送市妇联办公室。
3.要按时上报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现实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,科学设计调研方式,创新调研手段和方法,充分借助互联网、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探索采取网络问卷、电话沟通、小范围调研的方式收集信息,确保完成调研任务。
四、课题申报
1、调研课题申报:申报者须填写电子版《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汇总表》,发送至邮箱37009049@qq.com,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。
2、调研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提交:申报者自行开展调查研究,并于2020年9月28日前完成报告内容并上交材料。调研课题成果具体材料上交形式,我们将依据大连市妇联关于调研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9月通知为准发布收取通知。
联系人:高璐璐
地址:行政楼412室
我院具体要求:
1.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。
2.填写电子版的《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汇总表》。
3.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。
4.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39104039@163.com
5.。申报截止时间:2020年7月16日11:00前。
联系人:王林毅, 电话:39104039
2020年7月13日
科研处
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