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7-13浏览次数:130

根据大连市妇联(大妇发〔202026号)相关文件精神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,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落实全国妇联、省妇联及市委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妇女十五大确定的目标任务,进一步提升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群众工作本领,推动大连妇女事业科学发展,现就做好2020年度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关于课题指南

《课题指南》所列出的选题是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,围绕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发展实际,根据妇女工作要求确定的,是亟待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重点问题。《课题指南》既是市妇联总体课题研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依据,也为全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提供参考。

课题指南由全会课题其他调研课题两部分组成。全会课题为市妇联的重点研究课题,由市妇联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室承担;其他调研课题,为意向性指导课题,为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(妇女工作者)、市妇女研究会会员、高校(党校)以及有关方面的妇女研究者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参考。

二、关于调研课题申报和成果推选

1.关于课题申报。按照全国妇女研究会的有关通知及上级有关规定要求,市妇联不再进行课题招标立项和资金资助。

2.关于课题成果推选。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经市妇联组织专家匿名推选后,下发情况通报,并可用于市妇联调研工作内部资料交流,择优推荐参与省妇联优秀调研报告评选,或推荐有关刊物刊发及报送有关党政部门作决策参考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1.要体现性别视角广泛深入开展调研。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、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、围绕市妇女十五大确定的目标任务,立足妇女儿童需求开展调研,深入了解妇女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既要关注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老问题、老矛盾,又要关注新情况、新课题,为党委政府决策提出对策建议,积极推进调研成果转化。各区市县妇联班子成员要带头主动认领调研课题,组织精干力量,开展专题调研。市妇联班子成员集中调研活动另行下发通知。

2.要确保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的真实性。课题负责人要对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负责,保证没有知识产权的争议。对应用性、实践性较强的课题,希望研究者尽早形成阶段性成果,提前完成最终研究成果,并及时报送市妇联办公室。

3.要按时上报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现实要求,坚持问题导向,科学设计调研方式,创新调研手段和方法,充分借助互联网、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探索采取网络问卷、电话沟通、小范围调研的方式收集信息,确保完成调研任务。

四、课题申报

1、调研课题申报:申报者须填写电子版《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汇总表》,发送至邮箱37009049@qq.com,申报截止时间2020716日。

2、调研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提交:申报者自行开展调查研究,并于2020928日前完成报告内容并上交材料。调研课题成果具体材料上交形式,我们将依据大连市妇联关于调研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9月通知为准发布收取通知。

人:高璐璐

联系电话:84762826

地址:行政楼412

邮箱:37009049@qq.com

 

我院具体要求:

1.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申报。

2.填写电子版的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课题成果(调研报告)汇总表》

3.各单位统一汇总上报。

4.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kyc39104039@163.com

5.。申报截止时间:20207161100前。

联系人:王林毅,   电话:39104039

 

2020713

科研处

 

关于做好2020年度大连市妇女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.zip